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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学院 – 百问百答(非交易过户篇)
来源:公会秘书处

 

百问百答(非交易过户篇)

 

 

 

109.问:什么是非交易过户?

 

      
答:非交易过户是指在继承、赠予、司法强制执行等非交易原因情况下发生的基金份额所有权转移的行为。其中,继承是指基金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单位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仅指基金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单位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

 

110.问:代销机构可以办理司法强制执行、冻结与解冻业务吗?
答:不可以。一般司法强制执行、冻结和解冻业务直接由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办理。

 

111.问: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要先开立基金帐户么?
答:是,非交易过户的受让人必须先开立基金帐户。

 

112.问:办理非交易过户收取费用么?向谁收取?
答:是的,办理非交易过户要收取一定的过户费,并由受让方承担。具体费用标准可以咨询办理机构。

 

113.问:非交易过户的业务流程是怎样的?

 

答:代销机构在收到非交易过户的申请后,于当日将有关文件资料传真至基金管理公司,并将资料原件邮寄往基金管理公司。如原件具有唯一性,投资者需要保留原件的,柜员可将原件交还客户,并将加盖代销网点业务公章的复印件邮寄给基金管理人;如客户不须保留原件,代销行应将其邮寄给基金管理人。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收到非交易过户书面资料原件的2个月内处理非交易过户申请,并在处理完该笔非交易过户业务后,将相关信息通知代销机构。具体可以咨询各基金公司,以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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