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教育
基金学院 – 小学篇(基金的定义、特点、起源、发展历程)
来源:公会秘书处

 

 

什么是基金:

   

    基金是指通过发售基金份额,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形成独立财产,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管理人管理,以投资组合的方式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方式。

 

基金的特点:

   

    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基金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集中起来,委托基金管理人进行共同投资,表现出一种集合理财的特点。通过汇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积少成多,有利于发挥资金的规模优势。基金管理人一般拥有大量的专业投资研究人员和强大的信息网络,能够更好地对证券市场进行全方位的动态跟踪与分析。将资金交给基金管理人管理,使中小投资者也能享受到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基金通常会购买几十种甚至上百种股票,投资者购买基金就相当于用很少的资金购买了一篮子股票,某些股票下跌造成的损失可以用其他股票上涨的盈利来弥补。因此可以充分享受到组合投资、分散风险的好处。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金投资收益在扣除由基金承担的费用后的盈余全部归基金投资者所有,并依据各投资者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为基金提供服务的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只能按规定收取一定的托管费、管理费,并不参与基金收益的分配。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为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中国证监会对基金业实行比较严格的监管,对各种有损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并强制基金进行较为充分的信息披露。

 

    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投资操作,本身并不经手基金财产的保管。基金财产的保管由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托管人负责。这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衡机制对投资者的利益提供了重要的保障。

 

基金的起源: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以信托关系为基础的资金组织形式起源于英国盛行于美国。1868年11月,英国组建了“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因其在许多方面为现代基金的产生奠定了基础,金融史学家将之视为证券投资基金的雏形。1924年3月21日,“马萨诸塞投资信托基金”在美国波士顿成立,成为世界上第一只公司型开放式基金。随后,美国出台了一系列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监管法规,培养了人们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信任。1933年美国公布了《证券法》,第二年又公布了《证券交易法》,1940年公布了《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这些法律明确地规范了投资基金的组成及管理的要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完整的法律保护,从而奠定了投资基金健全发展的法律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恢复强劲增长势头,投资者的信心很快恢复起来。投资基金在严谨的法律保护下,特别是开放式基金再度活跃,基金规模逐年上升。目前,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基金业最发达的国家。

 

中国基金发展史:

   

    1.早期探索阶段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推动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引发了社会对资金的巨大需求。在这种背景下,基金作为一种筹资手段开始受到一些中国驻外金融机构的注意。1987年,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公司)于汇丰集团,渣打集团在中国香港联合设立了中国置业基金,首期筹资3900万元人民币,直接投资于以珠江三角洲为中心的周边乡镇企业,并随即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这标志着中资金融机构开始正式涉足投资基金业务。

   

    中国基金发展也催生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上海证券交易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继于1990年12月、1991年1月开业,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正式形成。

   

    1992年,中国投资基金业的发展异常迅猛, 11月,我国第一家比较规范的投资基金--淄博乡镇企业投资基金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该基金为公司型封闭式基金,并于199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早挂牌交易。淄博基金的设立揭开了投资基金业在内地发展的序幕,并在1993年上半年引发了短暂的中国投资基金发展的热潮。下半年由于经济过热引发了通货膨胀,政府进行了调控。

 

    2.调整与规范阶段

   

    由于我国的基金从一开始就发展势头迅猛,其不规范问题的和积累的其他问题逐步暴露出来,多数基金的资产状况趋于恶化,在经营上步履维艰,调整与规范我国基金业成为金融管理部门的当务之急。

   

    1993年5月19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省级分行立即制止不规范发行投资基金和信托受益债券的做法。通知下达后,各级人民银行认真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基金的审批受到限制。

  

    3.试点发展阶段

   

    1997年11月14日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行政法规,为我国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由此中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新成立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分别发起设立了两只规模均为20亿元的封闭式基金— “基金金泰”和“基金开元”,由此拉开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的序幕。截止2001年9月开放式基金推出之前,我国共有47只封闭式基金。

    

    2001年9月,经管理层批准,由华安基金管理公司成立了我国第一支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2002年8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只以债权投资为主的南方宝元债券基金,开放式基金在我国出现了超常规式的发展,规模迅速扩大。2003年3月,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只系列基金。2003年5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我国第一只具有保本特色的基金—南方避险保本型基金。同年12月,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了我国第一只准货币基金—华安现金富利基金。

 

    4.快速发展阶段

    

    2004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我国基金业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础,标志着我国基金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2004年10月,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国内第一只上市开发式基金(LOF)-南方基金配置基金。2004年底,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推出国内首只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华夏上证50ETF。生命周期基金、QDII基金、社会责任基金等新的基金产品也相继面世,层出不穷的基金产品创新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基金业的发展。

   

    截至2011年5月,我国共有64家基金公司,管理着开放式基金700多只,封闭式基金40多只,规模超过2.5万亿。基金已逐渐成为国内最主要、参与者最广泛的投资工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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