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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金改政策首都区外复制
来源:央行上海总部

自贸区金改政策首都区外复制

  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决定从6月27日起,将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的改革试点由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大到上海市。这是第一项走出自贸试验区、推广复制到区外的金融改革政策,具有重大的意义。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人民银行在区内先行先试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经过3个多月的试点,市场总体平稳,区内区外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没有出现明显价差,区内外币存款挂牌价格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规模跨区跨行的存款搬家现象。金融机构外币利率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意识、能力得到增强,主要银行显著下调了外币存款的议价门槛。自贸试验区企业增强了与银行议价的主动权,财务收益有所提高,资金管理更加便利。

  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改革在上海市的全面复制推广将为下一步在全国推进这项改革探索积累经验。这将在更大范围、更加真实地反映外汇市场供求情况,促进上海市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财务硬约束,完善自主定价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有利于企业降低资金调配成本,更加高效地管理资金,扩大实体经济受益面。另一方面,试点扩大后,市场规模大幅扩大,市场影响力显著增强,市场扰动因素有所增加,改革面临的挑战更大,必须坚持稳步推进有管理的外币利率市场化改革,避免利率大幅度波动,避免恶性竞争和大规模存款跨行跨地搬家。金融机构要充分总结吸收自贸试验区试点的经验,进一步强化外币利率定价的财务自我约束机制,合理制定利率定价的内部授权及风控制度,对外币存款挂牌价格和议价门槛要实行严格审慎的内部管理,保证主要利率品种的价格稳定,防范利率风险。

  为了保证试点的稳步推进,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在总结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发挥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近期,上海有关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上海金融学会的指导下,成立了上海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组织。试点扩大后,将充分发挥该自律组织的积极作用。金融机构要按照自律公约的要求,维护市场秩序,防范和化解风险。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组织要建立金融机构间良好的信息沟通和协商机制,努力提高外币存款市场运行效率,防止个别成员机构盲目定价或恶意定价。同时,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制订了试点实施意见,从自主定价能力建设、风险监测体系、内部控制制度、外部协调机制等方面对金融机构的定价行为进行规范。试点扩大工作将按照“先单位存款、后个人存款”原则分步实施,政策实施初期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对单位客户外币存款实行自主定价,根据市场运行情况,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择机把个人客户外币存款纳入试点范围。政策实施后,人民银行将密切监测外币利率变化和外币资金流动,综合运用窗口指导和宏观审慎管理工具,保证市场的稳定运行。

201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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