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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暨基金能量站系列——“注册制对基金公司投研交易、合规风控的影响”研讨会成功举办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暨基金能量站系列


——“注册制对基金公司投研交易、合规风控的影响”研讨会成功举办



  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大举措。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制度规则,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对于完善资本市场功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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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注册制下,多个规则进行了重要调整,也对基金管理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更好的帮助会员单位适应新《规则》,发挥好市场作用,进一步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18日下午,公会举办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暨基金能量站系列“注册制对基金公司投研交易、合规风控的影响”研讨会。


  本期研讨会特邀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黄丽华律师就《规则》中的修订要点以及对基金公司投研、交易、合规等体系的影响展开交流探讨。会议以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超过300位会员单位的高管、合规负责人、业务骨干参与本次会议。


  黄律师首先从注册制新规则的修订背景进行讲解,对新规则的出台背景和思路进行梳理。黄律师表示,监管在发布规则时提出了注册制试点中透露出的一些问题:如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过程中暴露出部分机构投资者独立性、合规风控能力以及专业研究定价能力不足、报价搭便车、抱团报价等,而本次注册制改革则强调以询价方式定价为主的原则下,努力提高机构投资者独立定价能力、投资管理能力、合规风控能力。


  随后,黄律师围绕注册制新规,对基金公司的总体影响进行了解读;对部分重点问题、关键变化分享了自己的观点。黄律师表示,在制度建设方面,基金管理人需要着重梳理并完善研究定价制度、证券入库制度、通讯工具管控制度,在询价方式定价为主体的原则下,努力提高独立定价、投资管理和合规风控能力。


  最后,黄律师着重阐述了各类异常交易监控情形,并就参会人员关于新规则下报价和申购的合规性、合规人员管理等问题作了在线答疑。全面注册制的实施既是里程碑,也是新征程,下一步,公会将在上海证监局的指导下,帮助会员单位把握全面注册制的机遇,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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