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动态
关于开展上海证券期货行业信用承诺活动的通知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关于开展上海证券期货行业信用承诺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近日,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本市信用承诺活动的通知》(沪发改信〔2018〕14号),按照市发改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诚信建设万里行”相关活动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根据上海证监局统一部署,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现组织会员单位签署诚信经营承诺,承诺不断加强诚信自律,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具体安排如下:


  一、签署时间


  12月5日—12月14日


  二、签署范围


  上海地区公募基金公司、上海地区特定客户资管公司、上海地区私募基金公司、上海地区基金销售机构、异地基金公司在沪分支机构。


  三、签署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发送至公会邮箱:mishuchu@samacn.org.cn,并于12月14日前将原件寄送至公会秘书处(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1115室)。



  附件:1.《信用承诺书》

     

     2.《关于开展上海证券期货行业信用承诺活动的通知》



  
  2018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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