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会动态
关于评选2016年度立功竞赛建功奖、技能奖等五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公会秘书处


关于开展2016年度上海金融系统立功竞赛建功奖、技能奖、

优秀组织奖、理化建议及先进工作法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


  自公会开展2016年度上海金融系统立功竞赛活动以来,得到了各会员单位的积极响应与支持。根据市金融工会《关于评选2016年度立功竞赛建功奖、技能奖和优秀组织奖的通知》(沪金融工会〔2017〕6号)以及《关于开展金融职工合理化建议和先进工作法优秀成果评选的通知》(沪金融工会〔2017〕7号),为表彰在开展立功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充分展现上海基金业努力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精神风貌,公会根据市金融工会统一部署,现组织开展上海基金业2016年度上海金融系统立功竞赛建功奖、技能奖、优秀组织奖等五项评选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奖项、名额及条件
  
  (一)上海金融职工立功竞赛建功奖(个人/团队)

  1.评选名额:全市金融系统600名

  2.评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建功奖

  (1)在立功竞赛活动期间,各单位组织的立功竞赛一至三个比赛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单位人数一千人以下的,每个项目可申报一人(团队);单位人数一千人至五千人的,每个项目可申报二人(团队);单位人数五千人以上的,每个项目可申报三人(团队)。

  (2)在立功竞赛活动期间,获省部级及以上政府主管部门表彰的职工。

  (二)上海金融职工立功竞赛技能奖

  1.评选名额:全市金融系统400名

  2.评选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能奖

  (1)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通过《上海市金融领域紧缺人才开发目录》中的相关技能考试,并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CPA)、三级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保险精算师、注册保荐人、审计师、国际反洗钱师等相应证书的;

  (2)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获得具有高级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金融服务一线从业人员。

  注:单位中层以上干部不参评

  (三)优秀组织奖

  1.评选名额:全市金融系统单位40家

  2.评选条件:

  各参赛单位在开展“制度创新、服务争优、技能提升”为主题的立功竞赛活动中,组织活动突出,宣传工作到位,立功竞赛富有成果的,可申报2016年度立功竞赛活动组织奖。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单位领导能从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高度,思想上重视,精心组织实施,成立立功竞赛组织及相应工作机构,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切实推进竞赛活动有效开展。

  (2)注重结合,丰富内涵。各单位能把竞赛活动与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促进金融企业转型发展相结合,与深入推进职工素质工程相结合,丰富竞赛活动内涵,提高金融服务社会满意度。

  (3)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各参赛单位依据行业标准规划竞赛内容,分业分层做好组织实施工作,重点破解服务瓶颈问题,进一步提升金融窗口服务质量,打造优秀品牌,能确保立功竞赛取得成效。

  (四)合理化建议

  1.申报名额:每家单位限报2个

  2.评选条件:

  (1)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职工在本单位组织的合理化建议评选活动中须是获得前三名的。并在业务、管理、服务创新和品牌创建等方面提出并被采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或“金点子”;在积极转变服务方式、渠道、设施、功能优化等方面,提出并被采纳实施的合理化建议或“金点子”;同时要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先进工作法优秀成果

  1.申报名额:每家单位限报2个

  2.评选条件:

  (1)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2)职工在本单位组织的先进工作法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须是获得前三名的。并在服务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等方面,探索、创造的具有创新、高效、科学、实用、规范特点的易掌握和有应用阶值、经济效益的先进工作法优秀成果。

  二、评选程序

  (一)基层申报

  请各会员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撰写单位开展立功竞赛总结材料,填写奖项推荐审批表,并附相关证书复印件(原件由申报单位审核)。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履行民主推荐程序。

  (二)择优推荐

  公会评选工作小组将根据各会员单位的申报材料,按照评选标准进行核阅后报评审领导小组,确定推荐名单,报送至市金融工会、上海证监局。

  (三)评选审批

  市金融工会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专家形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名单进行初评,提出预获奖名单,确定各获奖项目,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职工立功竞赛组委会审批。

  三、奖励办法

  对于经评选获得荣誉的个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请各会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抓紧时间、推荐申报。为增强从业人员归属感、认同感、荣誉感和成就感,为进一步激发基金行业创新与活力,彰显行业智慧与力量!

  所有申报材料(奖项推荐表、立功竞赛总结、相关证书复印件)请在2017年3月28日前报送同业公会,电子版发送至mishuchu@samacn.org.cn,纸质版寄送至公会评选工作小组(浦东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1115室,邮编2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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